涉外信贷合同具有涉外因素的信贷合同就是涉外信贷合同。一般意义上的信贷合同(贷款合同),是指以银行为贷款人与借款方为借用一定数额货币而确定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贷款方的主要义务是按期发放贷款,借款方的主要义务则是到期还本付息。它与国内信贷合同相比,具有当事人范围广,国籍不同,贷款数额大,货币种类多,合同订立程序复杂,附加条件多等特点。
涉外合同的分类
外合同常见的有: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涉外运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涉外科研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涉外劳务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
遵守的几个原则
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一点同国内的合同是相同的。
三、适用国际惯例的原则
适用国际惯例是当今国际经济交往的趋势。当前,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惯例有:国际商会制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法协会制订的《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500号文件《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此外,还有一些通过标准合同所形成的行业惯例和长期流行于某些行业中的惯例。